申请国外专利须知
中国于一九八五年三月十九日加入巴黎公约,于一九九四年一月一日加入专利合作条约PCT(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的简称。因此,目前中国申请人可以根据巴黎公约向公约成员国递交正规的国家申请或通过PCT途径申请外国专利。
一.通过巴黎公约途径申请国外专利
1.申请人可获得的好处
巴黎公约的重要原则之一是“优先权原则”,它是指申请人在该公约一成员国就一项发明创造提出申请后,在一特定期限内(即优先期限:外观设计为6个月,发明或实用新型为12个月)申请人也可在其他成员国就同一发明主题提出申请,这些在后申请被视为是与申请同一天提出的。优先权原则的确立为申请人带来极大的方便。申请人在某一成员国提出申请后,可有6个月或12个月的时间就是否申请外国专利作出决定。一旦申请人决定申请外国专利,即可在上述期限内提出申请并要求优先权。
2.注意事项
2-1.根据中国专利法第20条的规定,申请人申请国外专利的,首先应当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然后方能申请国外专利。
2-2.申请人在优先权期限内申请外国专利可享受有原中国专利申请的优先权。申请人在超过优先权期限之后原中国专利申请尚未公开之前也可申请国外专利,但不再享有优先权。
2-3.若申请人有意委托我公司申请国外专利,在优先权期限到期前1-2个月办理委托手续,以免因时间紧迫而增加申请费用。
3.应签署或提供的文件
3-1.委托书
3-2.委托明细表包括以下信息:
● 申请人姓名(名称)及地址(中英文);
● 发明人姓名及地址(中英文);
● 拟申请专利的类别;
● 申请国别;
● 原申请日、号、申请专利类别;
● 是否要求优先权;
● 是否在申请同时提出实质审查请求等。
3-3.原中国专利申请的请求书、受理通知书、原专利申请文件(包括说明书、权利要求书、附图及摘要)。
3-4.现有技术资料(申请人所知的与发明密切相关的专利文献、科技文献等)。
4.所需费用
4-1.办理国外专利申请所需外汇和人民币由申请人预先缴纳,本公司按多退少补原则与申请人结算。
4-2.委托本公司办理外国专利申请应预先缴纳申请——批准阶段的外汇和/或人民币,标准如下:
A.国外部份费用
a. 发明:美国:人民币55000元;日本:人民币60000元;韩国:40000元;其他国家:人民币30000元;欧洲专利每个指定国:人民币20000元(走EPO应该5国以上才划算,美国专利申请费用多少,单独进入国家同前)。
b. 实用新型:一个国家:人民币30000元。
c. 外观设计:一个国家:人民币10000元。
B.本公司代理费(人民币部份)
a. 发明专利:人民币2000元/国,每增加一国追加:人民币1000元。
b. 实用新型:人民币1000元/国,每增加一国追加:人民币500元。
c. 外观设计:人民币1000元/国,每增加一国追加:人民币500元。
4-3.申请人提出分案、复审、继续申请等请求或缴纳年费而发生的费用(外汇和人民币)均应预先缴纳。届时本公司会将缴纳数额和期限通知委托人。
【回顾】2016年十大知识产权案件
来源:IPRdaily.cn中文网
作者:娱乐法律人
2016年的中国,是深化改革的一年,是创新主导的一年。
岁月如梭,转眼已至年末。身为知产共同体中的一员,自己深深为2016年中国知识产权的每一个点滴变化而欣喜若狂:长达五年悬而未决的乔丹案一锤定音、5000万的银行U盾发明专利侵权赔偿掷地有声、中国好声音涉嫌侵权当禁则禁……2016年,我们无时无刻不在亲身感受到知产的春天正逐步来临。
综合知产案件裁判的效力、对社会经济生活的影响、新闻传播价值三大维度,笔者盘点了“2016年度值得回味的十大知产案件”。
一、乔丹商标案彰显国内外当事人同等保护
裁判效力:★★★★★
社会影响:★★★★★
新闻价值:★★★★★
迈克尔?乔丹系美国NBA著名篮球明星;乔丹公司是国内体育用品企业,在国际分类第25类、第28类等商品或者服务 上拥有“乔丹”、“QIAODAN”等注册商标。2012年,迈克尔?乔丹以争议商标“乔丹”、“QIAODAN”的注册损害其姓名权,违反2001年修正的《商标法》相关规定等理由为由,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争议商标的申请。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争议商标予以维持。迈克尔?乔丹不服,向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审败诉后,迈克尔?乔丹上诉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 迈克尔?乔丹不服,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2016年4月26日,人民法院对“乔丹”系列案件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审判长由人民法院副院长陶凯元大法官担任。2016年12月8日,经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关于涉及“乔丹”商标三件案件,法院判决,撤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争议裁定。
二、中国好声音诉前禁令彰显司法主导
裁判效力:★★★★★
社会影响:★★★★★
新闻价值:★★★★
2016年6月20日,美国专利申请,根据唐德公司申请,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行为首份保全裁定,责令灿星公司立即停止在歌唱比赛选秀节目中的宣传、推广、海选、广告招商、节目制作过程中,使用包含“中国好声音”、“the Voice of China”字样的节目名称及相关注册商标。
灿星公司不服,提出复议申请,要求撤销裁定。2016年6月29日上午,美国专利申请代理机构,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针对复议申请举行了公开听证。2016年7月4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经审判委员会书面审理、讨论,形成决议,裁定驳回了二复议申请人的复议请求。
随后,由灿星公司制作的《中国好声音》改名为《中国新歌声》。
三、5000万判决承认律师计时收费标准
裁判效力:★★★★
社会影响:★★★★★
新闻价值:★★★★★
2016年12月8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一审认定被告恒宝公司侵犯原告握奇公司USBkey发明专利,判决赔偿原告握奇公司经济损失4900万元,以及合理支出律师费100万元。
依据“填平原则”,被告恒宝公司共销售了涉嫌专利产品480多万支,根据行业惯例,每个获利10元,美国专利申请代理,赔偿4900万元毫不为过。此案是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建院以来作出的金额判决。
同时,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认为,律师事务所计时收费方式是目前律师行业正常采用的收费方式之一,不违反法律法规,可以作为诉讼合理开支中律师费的计算依据。但律师费数额是否合理,必须要综合考虑案件代理的必要性、案件难易程度、律师的实际付出等原则进行考量。这是我国法院在判决中对律师费的赔偿依据进行了明确。
据媒体报道,该案判决后,被告恒宝公司的直接跌停。据悉,恒宝公司已经提起上诉。
四、NEW BALANCE败诉启示外企布局市场知识产权先行
裁判效力:★★★★★
社会影响:★★★★★
新闻价值:★★★★★
美国“New Balance”公司于1983年4月15日获得核准在第54类“鞋”上注册“N”、“NB”商标,于2003年4月15日获得核准在第25类“鞋”上注册“NEW BALANCE”商标。新百伦公司于2006年12月成立,“NewBalance”公司于2007年11月1日起新百伦公司在中国境内使用上述商标。2013年7月15日,周乐伦以新百伦公司侵犯其“百伦”、“新百伦”注册商标专用权为由,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停止侵权,赔偿经济9800万元。
一审法院认定新百伦公司侵权,赔偿周乐伦经济损失9800万元(含合理支出)。新百伦公司不服,提起上诉。
2016年6月23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令新百伦公司立即停止侵害周乐伦“百伦”、“新百伦”注册商标权,并赔偿周乐伦500万元,新百伦公司需在其开设的“新百伦(中国)网站”、“New Balance旗舰店”、“new balance童鞋旗舰店”的首页刊登声明消除影响。
不论当事人是谁,只要违反了法律规定,就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对于外企而言,进入中国市场要充分评估知识产权风险,并要率先行动。
五、江苏卫视非诚勿扰名称合法引导商标诚信注册
裁判效力:★★★★★
社会影响:★★★★★
新闻价值:★★★★★
2009年2月16日,原告金阿欢申请注册了“非诚勿扰”商标,2010年9月7日被商标局核准注册在第45类婚姻介绍所、交友服务等服务上。2010年1月15日,江苏卫视《非诚勿扰》电视节目开播。开播前,江苏卫视与华谊兄弟公司签订许可合同,被许可使用“非诚勿扰”电视节目名称及商标,并逐年持续支付了许可使用费。2013年2月,金阿欢以商标侵权为由,将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及珍爱网诉至法院。
一审法院判决认为江苏电视台使用“非诚勿扰”是商标性使用,综合服务的目的、内容、方式、对象等方面综合考察,不构成侵权。据此驳回了金阿欢的诉讼请求。金阿欢不服上诉至深圳中院。深圳中院二审认为,《非诚勿扰》节目名称侵犯了金阿欢享有的“非诚勿扰”商标专用权,江苏电视台旗下江苏卫视应立即停止使用“非诚勿扰”栏目名称。
2016年5月13日,广东高院裁定提审该案。2016年12月30日上午,广东高院作出再审判决,撤销深圳中院二审判决,维持一审民事判决。
广东高院认为,在判断此类电视节目是否与某一服务类别相同或类似时,不能简单、孤立地将某种表现形式或某一题材内容从整体节目中割裂开来,片面、机械地作出认定,而紧扣商标法宗旨。该案的判决结果,必将对靠打商标擦边球等实现获利的行为,起到警示作用。
申请专利的十大误区
误区3:专利产品的改进不需再申请专利。
有部分发明人认为申请了一项专利后,就可“高枕无忧”,从而忽视了后期的继续研发工作,即使开发出了新产品或有了新改进,也不再申请专利。这种错误认识的后果不异于未申请专利。
因为当他人对该产品有了改进并申请了专利,反过来就限制了原专利权人产品的更新换代,这就会导致原专利权人不经意间反而变成了侵权人。此时,原专利权人就丧失了自己的知识产权。
误区4:一项技术成果只能申请一类专利。
有部分发明人认为一项技术成果一次只能申请一类专利,即只能申请发明专利或只能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只能申请外观设计专利。
我国专利法规定的专利类型有三类: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及外观设计专利,一项产品发明可同时申请多种专利,技术方案也可以同时申请实用新型和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批得快,可尽快获得相应保护,通常需1年左右时间;发明专利则通常需2~5年审查批准时间。随着国家对知识产权程度的提高,专利审查批准的时间也相对缩短。
从近两年的审查情况看,新型专利通常10个月左右即可shouquan;发明专利则需1年半左右。因此,对于一些重要的产品发明,若发明人只申请了发明专利,而此时他人“双管齐下”,同时申请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那么他将先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拥有了产品的专利权。发明人若使用该产品,反而构成了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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